行业方案

识别二维码
即可免费获取下载资源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方案(草案) 免费下载

2025-04-25 首页 国家政策

杭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方案(草案)

 

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服务功能,规范我市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依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划分》(DB 3301/T 0035-2014)、《养老机构服务规范》(DB 3301/T 0005-2012),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本次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由杭州市民政局主办,杭州市养老服务业务协会承办。

等级评定组委会:

主  任:邵  胜(市民政局局长)

副主任:余  岱(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陈  娜(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

张  喆 (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主任)

但志婷(杭州市养老服务业协会会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等级评定的受理、评审和审批工作)

主  任:张喆

成  员:刘伟英、王富英、冯欣欣

三、评定依据

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托专家组依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划分》(DB 3301/T 0035-2014)、《养老机构服务规范》(DB 3301/T 0005-2012)开展星级评定工作。

四、评定范围及条件

(一)等级评定适用于杭州市范围内的老年社会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

(二)按《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且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的养老机构可以自愿申请星级评定,新设立的养老机构应在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设立许可一年后才能申请星级评定。

五、评定标准

养老服务机构的等级划分采用星级制,分为一星 、二星、三星、四星和五星,最高等级为五星。星级按《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细则》进行评分,总分300分,根据分值不同划分为五星。

一星

二星

三星

四星

五星

100~199

200~229

230~249

250~269

270

六、评定流程


七、评定管理

(一)星级标志和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颁发之日起),到期前须要重新申请、评定。应在星级资格届满前3个月前(内)提出申请,各等级有效期满而不继续申请的,取消星级资质。

(二)获得星级的养老机构在满二年后,可以根据情况申请高一级的养老机构星级评定。

(三)对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养老机构应降级或取消相应星级资质。被取消资质的养老机构,星级取消后,满二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评级。

(四)星级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并颁发相应证书和标志。星级标志和证书由民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八、其他事项

(一)星级评定实施自愿申报的原则,在整个评定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评定资格。

(二)申请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未尽事宜由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杭州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申请表

2、杭州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自评表

3、杭州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需提交材料目录表

以上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方案(草案)》部分内容,点击下方立即下载查看完整报告

立即为您提供智慧养老解决方案

专属顾问1个工作日内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