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各计划 单列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发 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 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积极推动民政事业实现科学发展,特 制定《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现印
国家政策
2025年04月25日